02

哪些事项可到公证处办理呢? 2020年04月30日

疫情期间,市民到漳州市公证处办理相关事务。

民事法律行为类:委托、声明、遗嘱、保证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有(无)犯罪、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抚养事实、股权、知识产权、存款、不动产物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指纹、不可抗力、查无档案记载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各类证书(执照)等;

保全证据类:保全当事人陈述、保全物证、保全书证、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保全手机短信、保全邮寄送达、保全现场送达等;

现场监督类:土地挂牌、拍卖、招标、开奖、抽奖、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抽签等;

合同(协议)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协议书变更(补充)协议;

继承类:存款继承、房产继承等;

强制执行类: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证书。

此外还有一些特色业务,比如涉房代办业务、代办不动产权证书、房产交易过户手续代办等。

本组文图由 市公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