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细慧 通讯员 张达敏)根据近日制定出台的《漳州市国控点位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机制(试行)》,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商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多部门将携手治理空气污染,持续守护漳州“气质”。相关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将被发红、黄牌警示。
成立工作专班
数据异常5分钟响应
根据《漳州市国控点位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机制(试行)》,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席工作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气办”)牵头成立市区国控点位数据异常处置工作专班,按“市区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异常预警、快速处置、闭环管理”的原则,对芗城区漳州党校、西洋坪路和龙文区蓝田镇三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 2000米区域范围实施管控,科学处置突发状况,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污染影响程度,提升改善市区空气质量。
该工作机制明确,一旦国控点位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市、区大气办及时在“漳州市大气工作联席会议群”微信工作群发布预警措施,国控点位数据异常处置专班需在5分钟内作出响应,半小时内组织开展现场巡查,采取治理措施并反馈,直至预警解除。
实行“定人盯源”
发现问题30分钟整改到位
区直相关部门、国控点位所在街道应当摸清国控点位周边各类大气污染源管控清单,并实时关注国控站点空气质量状况,采取“定人盯源”方式,每周至少对核心管控区巡查3次,重点管控区巡查2次。市直各相关部门每周至少对区直对应的部门日常巡查情况核查1次。
各有关责任部门对所有异常预警、日常巡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应立行立改,30分钟内整改到位、消除污染;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先停后治。各类问题处置以属地督促整改为主,承担兜底责任。被交办单位按时按要求反馈后续跟踪办理情况,上传工作照片,形成闭环。市大气办根据工作需要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推行信用惩戒
涉嫌污染信用扣分
市、区相关责任部门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的大气污染问题,核心管控区范围内的屡禁不改的,将予以严肃处罚,并结合职责进行信用惩戒,依据相关文件要求予以信用扣分。
除了对违法主体进行严惩之外,《漳州市国控点位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机制(试行)》还突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履职的监督。当国控点位数据出现异常预警启动后,各责任部门未及时响应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数据异常严重;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日常巡查或部门核查工作;各问题整改责任部门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落实情况;同一点位发现发生类似的大气污染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又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年内累计出现2次,由市大气办发函予以“黄牌”警示,并通报批评;累计出现3次,予以“红牌”警示,并由市大气办将问题线索移交市效能办,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