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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鸟于林 警民发现并放生一只国家保护野生鸟类 2022年04月07日

本报讯(蔡淑娇)4月6日,南靖县山城镇一群众在回家途中发现一只受伤野生鸟类,因从未见过这种鸟,便将此鸟送至南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民警立即联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鉴定,确定此鸟名为扇尾沙锥,是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过细致检查,确认其存在独立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生条件后,民警将鸟带到适合其生存的野外进行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繁衍生息。

点评: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广大群众如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第一时间报警或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切勿随意投喂食物、药品或擅自处理伤口,以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美丽和谐的生态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