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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22年04月09日

原址在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景山村房屋,现拆迁安置于龙文区龙文北路5号福晟·钱隆学府毅达莘园9幢1701号,今林福生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林福生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