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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检察: 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 2022年04月13日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202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11个有关部门,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

为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在漳州落地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在严厉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的同时,能动履职、主动作为,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和企业传达“八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和精神,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送达“建议”谋共识

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制发以来,漳州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面对面送达、宣讲“八号检察建议”,并积极携手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共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举措,共筑安全生产治理防火墙。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亚金到漳州市应急管理局,送达、宣讲 “八号检察建议”,并召开座谈会,共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对漳州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的刑事、公益诉讼等实务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达成共识。

南靖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检察院通报了近三年来当地各类涉安全生产刑事案件情况,并就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普法机制达成共识,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联合检查”排隐患

“我们一定认真落实《检察提示函》,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大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将安全生产放在企业长远发展的第一位。”某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收到漳浦县检察院《检察提示函》时如此表示。

2022年3月,漳浦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走访漳州某集团,查看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对厂区的配电室、消防设备、警报系统等设施进行规范检查,着重对企业用电、用水、用油、灭火器、消防通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随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漳浦县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提示函》、座谈释法等形式,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只有安全得到了保障,生产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安全生产,近段时间以来,漳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研究类案“治未病”

围绕“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见效、走深走实,下一步漳州市检察机关将积极加强类案问题研究,对近年来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系统分析整理,结合全国典型案例,重点对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领域查找事故发生的问题原因。针对发现的行业乱象,漳州市检察机关将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监督理念,发挥数字检察作用,开展类案专项法律监督,多角度、深层次研判社会治理漏洞,及时以问题信息、检察建议等形式提出整改规范建议。

>>>什么是“八号检察建议”?

问:最高检第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

问:“八号检察建议”提出了哪些具体解决建议?

答:一是充分发挥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是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重抓前端、治未病,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大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追责力度。健全完善事前事后相结合的追责体系,对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要从严从重追责,同时更重视对事故前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从严从实追责。

四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郑美敏 张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