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赖子林 谢义福 刘云平)4月19日,漳州高速交通执法二大队一中队查处一起逃逸案件,追回路产损失7440元,并处罚款500元。
4月18日8时40分,漳州高速交通执法二大队一中队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沈海高速云霄段大步山隧道内(往广东方向)的水沟侧墙竟然损坏了一大片,并且未发现事故车辆停于现场。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确定路损后,前往收费站监控室查看录像,很快就锁定了一部白色厢式货车。该车在4月17日0时15分撞到隧道内的水沟侧墙,随即离开现场。
执法人员了解到该车的信息后于4月19日联系当事人。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当事人吴先生很快承认了自己损坏高速公路路产并且未进行报告的事实,并准备前来接受调查。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得知驾驶员刚从广州过来,考虑到疫情防控的因素,经过与当事人吴先生的沟通,最终同意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吴先生称,那天撞到路侧的东西后,下车查看了自己的车,觉得自己车损不大,应该不会造成什么其他影响,就抱着侥幸心理,自行离开了高速公路,没有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警。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司乘朋友们:高速公路遇到事故一定要及时拨打12122进行报警,否则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