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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齐发力 法官调解化难题 2022年04月20日

4月8日,华安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连线正在河南隔离的当事人周某霞,以“线上+线下”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事故发生于2021年12月,周某霞驾驶小轿车在道路行驶时,与邹某香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邹某香受伤和两车局部损坏。案经华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周某霞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邹某香不负事故责任。事后,双方因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邹某香遂于2022年2月15日将周某霞等诉至华安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各项损失共计35214.13元。

承办法官黄健海接到案件后,认真查看卷宗梳理案情。本案法律事实清楚,案件标的额不大,但是由于被告均在外地,又恰逢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没办法按时回来开庭。

一边是想快点拿到损害赔偿金的原告,一边是想应诉却因疫情隔离家中的被告。黄健海主动靠前审理,引导双方当事人采用“移动微法院”线上开庭,积极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做双方的工作,线下又积极向邹某香进行释法析理。经过法官的不间断调解沟通、梳理各种利害关系,最终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线下齐发力,突破地域空间限制,成功调解了案件。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做好了疫情防控,又降低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

☉张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