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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牟利数十万元获刑 2022年04月20日

本报讯(记者 李立平 通讯员 叶晓婷 龙琳莉)随着信息网络的高速发展,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买卖甚至被用于犯罪的情况屡禁不止,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近日,平和县检察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公诉。

经查,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间,被告人黄某为了牟利,通过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万余条,包括公民个人身份证照片正反面、生活照片等,并出售给他人获利。此外,被告人黄某还利用非法购买的上述公民身份信息,在苹果手机上注册实名登记的苹果开发者软件账户在网络上出售,销售金额达30万余元。

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近日,被告人黄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八万元。

提醒:大数据时代,信息网络技术在极大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日渐凸显。公民要加强防范意识,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轻易透露个人重要信息,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另外,相关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培训管理,切勿为一己私利,泄露、出卖工作中获知的他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