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喜林 杨惠锋)诏安县林某山为节省加油钱,竟起贪念偷别人的柴油加在自己的六轮车上。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林某山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林某山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
现年41岁的林某山在家务农,有一部六轮渣土车。2021年10月份起,林某山所在的村筑溪堤,多辆施工渣土车夜间停放溪堤边。困于生计的林某山见状产生了盗窃上述渣土车柴油用于自己六轮车的想法,并付诸行动。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10日,林某山三次驾驶电动车于凌晨零点左右潜伏到溪堤边,用事先准备好的水箱及水管,将水管一头插进被盗车辆油箱、另一头插进水箱后以引流方式共盗窃柴油120升。同年12月4日22时许,林某山再次以上述方式进行盗窃柴油时被人发现后逃走,现场留下已装60升柴油的水箱两个及电动车一辆。经鉴定,被盗柴油180升,共计人民币2009元。
2022年1月21日,林某山因担惊受怕,到派出所投案,并赔偿被害人黄某金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