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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优良传统作风 提升工作整体效能 市公安局制定实施细则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 2022年04月21日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漳州市公安局党委制定出台《漳州市公安机关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实施细则》,推动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亲自倡导、身体力行的优良传统作风,是我省人民长期秉承、弥足珍贵的宝贵精神财富。《实施细则》明确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应当遵循坚持践行宗旨与树牢“四个意识”相统一,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与改革创新相统一,着力完善机制,解决少数民警中存在的消极懈怠、拖沓敷衍、因循守旧、回避矛盾等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与务求实效相统一,科学确定目标、指标、时限,落深落细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统一,既锐意进取、又善作善成,既紧抓快办、又按规矩办;坚持教育引导与激励鞭策相统一,健全规范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撑腰鼓劲等五项原则,并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贯彻群众路线,提升工作效能,形成落实合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细化措施。

市公安局党委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党组织要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实施细则》。要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压紧责任,确保《实施细则》落地见效。要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融入到疫情防控、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等重点工作的全过程,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效能。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队伍工作作风、精神面貌等方面,找短板、补漏洞、强机制,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成为广大党员民警自觉行动,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情况将纳入考核考评,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全市公安督察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为完成公安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章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