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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启动“房票”安置 2025年03月21日

效率高了

变“建房”“等房”安置为 “买房”“现房”安置

选择多了

相比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式,拓宽了安置渠道和安置空间

试点定了

龙文区东屿片区04地块成为首个“房票”安置试点项目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漳州近日正式启动“房票”安置,从而由过去的“建房”“等房”安置变为如今的“买房”“现房”安置,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龙文区东屿片区04地块成为我市首个“房票”安置试点项目,搬迁后打算买房的居民,从此多了一种选择。而根据试点方案,“房票”持有人在一定时期内购房,除了“房票”所记载的金额可作为等额的购房款外,还可享受购房补助。

实现“现房安置”

“房票”即在房屋征收时,发放给被征收人的计入货币补偿款等款项的特定票据。

“与以往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式相比,‘房票’拓宽了我市安置渠道和安置空间,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更多自主购房的选择。”市住建局城市房屋征收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房票”安置,市民无需多年等待,凭票就能即时购买房源库里的心仪房源,更好地满足被征收人在地段、房源户型等方面的需求,有效缩短过渡周期,实现“现房安置”“征迁即安居”。

此次我市选取龙文区东屿片区04地块作为“房票”安置试点,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被征收人为多人且需分别购房时,需就“房票”安置面积分配达成书面意见,分别核发“房票”。经“房票”持有人书面同意,其配偶、子女以及持有人和配偶的父母可作为补助对象;“房票”持有人出现去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依程序确认“房票”的合法使用人;“房票”持有人遗失或毁损“房票”的,应登报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

根据此次试点方案,“房票”持有人家庭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满足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超出部分允许“房票”持有人转让一次并办理“房票”的换发;换发时,应记载转让的房票安置面积及同比例的补偿金额,受让后的房票安置面积及补偿金额不可再次转让。简单来说,“房票”可转让、继承,也可换发、补发,但购房补助有效期保持不变。

使用“房票”购房

购房时,“房票”持有人选定房源库里的心仪房源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意向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为“房票”持有人预留意向房源5个工作日,并免收定(订)金等预定性质费用。

随后,“房票”持有人凭“房票”及《购房意向书》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核发《购房补助认定书》,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其中,《购房补助认定书》将载明购房人姓名、购买房屋信息、总金额(使用的补偿金额+购房补助金额),同步在“房票”附记上备注已使用、剩余情况等具体信息。《购房补助认定书》上记载的总金额可作为等额的购房款用于购房,不足购房总价的,差额由“房票”持有人以现金或贷款方式补足。

值得注意的是,“房票”不得用于质押、抵押等融资担保,不得违规套现。已享受购房补助的“房票”使用人因故需退房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先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退还“房票”结算资金,且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违约金等不得使用“房票”结算资金进行抵扣。

另享购房补助

“房票”里将会计入货币补偿款等款项。记者获悉,东屿片区04地块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在完成购房前,计入“房票”中的补偿金额暂不予发放,使用及申领均不计息。

同时,“房票”持有人购房时还可享受购房补助。自《征收补偿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12个月有效期内,“房票”持有人按照规定在有效期内实现购房安置的,可按认定面积获得每平方米1668元的购房补助金。

属地住建部门以持票人的“房票”安置面积和实际购房面积作为补助依据:实际购房面积不足“房票”安置面积的,根据实际购房面积给予补助;实际购房面积超出“房票”安置面积的,以“房票”安置面积为补助上限,超出部分不予补助。持票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

购房补助有效期内,“房票”持有人若未购房,不得申请兑付全部或部分“房票”金额;完成购房且使用“房票”金额达到90%及以上的持票人,可申请兑付剩余的“房票”金额,但剩余部分不可享受购房补助。

购房补助有效期届满后,“房票”持有人若未购房,可申请将“房票”兑付成等额货币,但不可享受购房补助。此外,“房票”持有人还可享受同期中心城区房地产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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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房票

“房票”即在房屋征收时,发放给被征收人的计入货币补偿款等款项的特定票据。被征收人持“房票”在规定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时,“房票”所记载的金额可作为等额的购房款用于购房。相比传统安置方式,“房票”能有效缩短过渡周期,实现“现房安置”“征迁即安居”。

叠加补助

“房票”持有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后12个月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实现购房安置的,除“房票”金额可作为购房款外,还可获得每平方米1668元的购房补助金,以及同期中心城区房地产的各项优惠政策。购房补助有效期届满后,“房票”持有人若未购房,可申请将“房票”兑付成等额货币,但不可享受购房补助。

征收通告

龙文东屿片区04地块土地与房屋征收的通告近日发布,该地块征收范围为龙江北路以东、九十九湾以西、长福路以南、迎宾路以北。征收期限从3月25日至4月25日止。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

⊙本报记者 蔡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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