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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25年03月21日

原址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前山村房屋,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前山路6号西湖前山新苑6幢1905室、前山新苑9幢2201室、前山新苑9幢1004室。今胡河山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芗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芗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胡河山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