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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25年04月02日

原址在芗城区解放路206号房屋,地号东南段1565号,拆迁面积超出原产权证面积,现拆迁安置于漳州市芗城区建元路41号江滨花园21幢1815号。今郑立新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郑立新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