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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25年04月02日

原址在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圳头村(市博物馆用地项目)房屋,现拆迁安置于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6号进贤新村1幢D01号、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6号进贤新村1幢D02号。今陈溪沙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陈溪沙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