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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25年04月03日

原址在漳州市漳华路配套用地南坑仓库群片区房屋,现拆迁安置于漳州市芗城区益民路116号益民花园安置房19幢210号。今吴树河、吴志华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吴树河、吴志华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