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施行,为做好海域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作为海域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主管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创新思路,积极拓展推进贯彻落实的方法和路径,通过五大举措切实发挥《办法》的作用和效力。
加强执法巡查。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大对海域养殖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养殖行为。“我们还将运用无人机、执法船艇等装备,开展立体式巡查,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重点养殖海域,如东山湾、诏安湾等,我市将实施重点监控和常态化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严格执法监管。依据《办法》的法律责任规定,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如,对使用不符合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材料建造养殖设施、在禁养区从事养殖活动、违规使用养殖投入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同时加强与海警、公安、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
分类规划管控。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依法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海域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同时深入落实《办法》中关于“从事海域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证”等要求,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与布局,分类管控新增养殖用海,建立健全日常防控机制,依法规范养殖行为。
加快转型升级。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加快推动实施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把传统泡沫养殖渔排改造为全塑胶渔排,逐步淘汰海上养殖泡沫浮球,以及其他不符合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同时逐步探索发展深远海养殖,推进海上养殖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加美丽的“海上田园”。
加强宣传教育。市海洋与渔业局将积极利用LED电子宣传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组织开展《办法》解读、专题培训等活动,向养殖户讲解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和方法,鼓励生态养殖、减少环境污染,并利用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海域养殖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我们还将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大力开展主题宣贯活动,以实际行动防治海域养殖污染,实现海域养殖绿色可持续发展。”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4月中旬至年底将针对监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法治需求,广泛深入宣传《办法》相关知识,并及时总结推广海域养殖污染防治的优秀经验和做法,让法条更加入脑入心。
☉本报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汤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