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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25年05月20日

原址在龙文区步文镇坂上村田墘社村房屋,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1号东裕花园5幢1单元503室、3幢714室。今陈文清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陈文清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