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七个聚焦”的改革方向之一,明确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等一系列改革任务。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也为世界其他国家探索发展符合自身实际的民主道路提供了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这四个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需要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
一、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从过程上看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从成果上看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它不仅存在于票决环节,更存在于民主过程的整个链条;不仅存在于民主的过程,而且体现在民主治理的质量和效能;不仅存在于国家权力运行的过程中,更存在于公民权利实现的成果里。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的参与权。要看这个口头许诺,更要看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政治程序和这些制度规则,更要看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执行。要看这个程序是不是民主,更要看权力是不是真正受到了制约和监督。”把“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作为尺度,来评价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创造性发展。
二、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体现。实质民主与国体相连,程序民主与政体相关。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以国体和政体的统一为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的国家治理体系,实现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
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的统一,意味着民主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体现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上,就要求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防止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六个坚持、六个切实防止”体现了国体和政体的统一,也体现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
三、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的,必须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就要求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基础上,通过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多种形式,着力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在体制机制上要求民主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在这一过程中,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可以更好地结合起来,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可以有机地衔接起来。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完整制度程序的根本支撑,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从完整的参与实践看,人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行使民主权利,这既体现在投票选举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公共事务决策上;也体现在参与国家治理其他环节,体现在社会政治生活的各领域。
四、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底层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三者的有机统一,包含了政治体系中最根本关系,揭示了政治运行最基本的逻辑,是当代中国政治的关键。在这三者的有机统一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根本保证,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实现人民民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照宪法法律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保证人民更加广泛地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享有更加充分的权利和自由;能够有效调节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