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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25年06月10日

原址在芗城区芝山镇甘棠村油记社房屋,现拆迁安置于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259号金峰花园17幢D34号。今林元水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林元水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