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原址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渡头村91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渡头路199号西湖渡头新苑8幢1503室、渡头新苑8幢1502室、渡头新苑8幢1501室。今陈金九、陈江榕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芗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芗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陈金九、陈江榕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