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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佳扬(身份证号码:350681199012074712)不慎将与漳州高新区建设局、漳州高新区征迁安置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市医院南侧二期项目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书》原件遗失,选房顺序号:041,声明作废。
声明人:洪佳扬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