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8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新闻

市市场监管局处罚哄抬口罩价格行为

从重从快 顶格处罚

本报讯(记者 陈铃清)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人员在众多消费者投诉中发现漳州市奕大夫医药有限公司在疫情公布后涉嫌哄抬防护医用口罩价格,立即组织介入调查,周密快速取证,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从重从快的顶格处罚。

执法人员在仔细检查该公司业务软件时发现,1月23日后的多笔业务记录十分可疑,而且记录不完整。经过对该公司几家门店的电子销售数据的连续检查,执法人员基本摸清涉案口罩销售情况。原来,口罩市场行情陡然紧俏,该公司库存口罩很快销售一空,为谋取高额利润,从别处购入600个“折叠式颗粒物防护口罩”、400个“新国标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加价150%后投放到门店销售。该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属“哄抬价格”不正当价格行为,也符合“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情形。

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拟对该公司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最严厉处罚,当事人当场表示承认错误并对告知内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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