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7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4版:旅游

旅游维权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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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如遇旅游方面的纠纷,该怎么办?

市民可以与旅行社或景区协商;或在完成行程后,在投诉的时效期内(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拨打全国统一的旅游咨询公益服务专用号码12301以及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咨询、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联系漳州消费者协会,拨打12315投诉;或拨打漳州市旅游咨询投诉电话0596-2029622。

2.问:旅游投诉需要提供哪些凭证?

有效凭证包含落款盖章合同、发票、行程单、门票、音频、视频等(投诉旅行社必须有合同或发票)。

3.问:旅游投诉时效是多长?

依据文旅部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第4款规定: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不予受理。

4.问:发起投诉后,旅游相关部门在多长时间内受理?

依据文旅部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五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处理;第二十五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5.问:旅游保险,跟团游必须要买吗?

购买保险与否是旅游者的自由,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能强制旅游者投保,更不能以投保项目为由强制旅游者缴费。

6.问:购买旅游年卡后,是否能随时退卡?

通常情况下,景区以年卡方式销售旅游服务,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达成的年卡形式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退卡,景区有权拒绝退卡,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因此,游客在购买年卡的时候,要注意看清相关规定,与景区协商一致。

7.问:游客有权向旅行社索要发票吗?旅行社是否有权要求游客承担税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所以旅行社有义务向旅游者开具发票。国家税务部门有明确规定,商家制定的零售价应为完税价或税后价,旅行社要求游客另外支付税费的行为将构成违法。

8.问:跟团旅行中买的东西回来后不满意,如何退货?

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

9.问:跟团游拒绝强制购物遭导游辱骂怎么办?

导游人员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不能强迫旅游者消费。《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此外,《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也有相关禁止性规定,并规定了罚则。此外,游客可以通过记录声音、视频来留下证据。 ■本报记者 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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