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3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3版:特别报道

声 明

本人于1992年购买商品房,址在云霄县宝塘里102号,云政房字第02474号,因将所有权人陈建文误报陈健文,与本人身份证姓名陈建文不符,现申请更改陈健文为陈建文。

若对此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968588835)提出异议。

声明人:陈建文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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