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1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5版:警方

人被卷入货车 头盔保住了性命

近日,漳州全市开始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检查时发现,骑乘人员对佩戴头盔的意识并不强。但就是这个很多人都忽视的头盔,却救了卢女士和郭女士的性命。

前不久,王某驾驶闽DA7××8号重型自卸货车沿省道西港线从龙海海澄镇方向往石码镇方向行驶至海澄中学路段,车头与前方同向同车道由卢某驾驶的无牌号二轮电动车(后载郭某)车尾发生碰撞,造成卢某、郭某受伤及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电动车驾驶人卢某和电动车乘坐人郭某连人带车均被卷入货车(黄色货车)前轮,摔落在车头前的地上,头部再一次直接着地,由于两人均戴安全头盔,只是受了轻微伤。可想而知,如果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由于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系数低,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先受到碰撞的往往是驾驶员的头部。安全从“头”做起,头盔坏了可以换,但生命只有一次。

⊙周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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