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

七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

缴费基数最高上调532元

本报讯(记者 陈利敏 通讯员 林金顺)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批复》,明确自7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其中,缴费基数最高上调532元。

据了解,今年我市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维持在5%~12%之间,但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做了调整。在缴存基数上限方面,2020年缴存上限标准由上一年的4474元调整为5006元,上调了532元。

同时,公积金缴存下限标准与去年相比也略有提高。其中,芗城区、龙文区最低缴存下限由去年的150元上调为172元;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由去年的150元上调为158元;云霄县、诏安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由去年的138元上调为158元。此外,今年还将漳州台商投资区也纳入其中,缴存下限为1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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