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郑胜雍)6月30日上午,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和溪中队民警巡逻至厦蓉高速漳州往龙岩方向104公里路段时,发现一辆江西籍车牌号的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未按要求摆放三角警示牌,未打开警示灯,十分危险。
民警一靠近,发现驾驶员竟然正在看手机资讯,待民警叩窗才反应过来。民警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并对驾驶员郑某进行批评教育,对其非紧急情况下停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扣6分。
原来郑某开车欲往江西老家,途中觉得累,就随意停在了应急车道内,在车内看起手机休闲娱乐一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高速公路停车,紧急情况下停车需要按要求做好警示:在车后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打开报警指示灯,人员撤离到护栏外等安全位置,再进行报警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