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0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9版:社会

声明

申请人欧颖君,申请址在芗城区东南商贸城西区22幢302室直管公房承租人更名为欧颖君。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声明人:欧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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