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词 陈元)因沾染赌博恶习,经营车行生意的陈某志以购车为由,骗取三名被害人购车款定金继续参赌,致使三名被害人既没拿到车,又没收回定金而案发。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案对陈某志提起公诉。
现年29岁的陈某志于2018年初在诏安县四都镇开设车行,从事卖车生意。2019年初,沈某华经朋友介绍向陈某志订购一辆轿车,并预先支付购车款定金,但因陈某志在这期间沉迷赌博,便将沈某华的购车款定金用于赌博和购买参赌资料。一周后,陈某志以同样的方式向同村许某煜及其好友吴某言收取预先订购轿车和工具车的定金用来偿还赌债。
一段时间后,三人先后多次向陈某志过问自己所购的车辆情况,都被陈某志以各种理由推脱。经多次催讨无果,三人在没拿到自己车辆,又没收回购车款定金的情况下报警。经查实,沈某华、许某煜、吴某言三人预先支付购车款定金共计10.5万元,数额较大,达到合同诈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