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立群)12月15日,龙文公安分局蓝田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和社区110警员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
当日,民警入社区登记租户信息,同时详细询问租户个人身体健康、从业登记等情况,得知租户胡某已租住该出租房近一个月,但房东尚未进行人员信息登记。民警现场对房东吴某及租户胡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房东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房东今后一定要及时主动对新增的租户进行登记,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点评:知法守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房东应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基本信息,租户也应主动通过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自助向公安机关申报个人租住信息,自觉配合、主动参与,共创和谐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