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对城市生物质垃圾的处理方式还停留于传统垃圾的处理方式,与建设节约友好型的城市绿化目标已不相适应。主要存在问题有:没有统一的生物质垃圾集散点;没有固定的合理处理模式;没有精细化分类;收集难度增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
建议出台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理规定。指导各部门有效开展生物质垃圾循环利用处理。通过规定,禁止城市生物质垃圾直接焚烧或填埋处置,引导和规范居民进行城市生物质垃圾的分类,便于循环再利用。同时对参与生物质垃圾循环利用处理的本地企业提供政策扶持,如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为其提供在融资、税收、场地、水、电、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上的政策支持与优惠。
设立城市生物质垃圾收集点。在全市根据区域范围,合理布局建立网状城市生物质垃圾收集点。每一处收集点占地面积约2000-5000平方米。同时,建立城市生物质垃圾简易处理场(类似于清洁楼,用于配套收集点)。
大力推广生物质垃圾循环利用处理。城市生物质废弃物因含有丰富的有机物和营养物,如果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则能实现垃圾排放减量、节省珍贵土地资源、改良土壤和生态的目标。
开展园林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研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与相关科技企业联合开展园林植物垃圾循环利用的课题研究,持续提升工艺技术,不断扩大循环利用效益,争取在生物质垃圾循环利用处理方面在漳州市甚至在全省走在前列。 ⊙本报记者 陈晓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