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1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6版:警方

“讲义气”顶包 双双被拘留

本报讯(邹思洁 郑秀敏)近日,漳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并依法对两名违法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1月10日22时56分,漳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湖中路万益广场路段,有一起三车刮碰事故,车损,无人受伤。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并拍照取证,随后将自称当事人的周某带回单位进一步询问调查。但询问结果却出乎民警的意料,该起事故发生时间为22时10分许,但周某直到22时56分许才报警,时间间隔过长,周某对此未提供合理理由。而且,周某在叙述事故经过时,对事故场景、车辆信息等表达断断续续,言语不明。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民警感觉事有蹊跷。在民警的接连追问和法律宣讲下,周某顶不住内心压力,如实交代了他是出于朋友义气,替人顶包,实际肇事驾驶人是李某,并主动联系李某到案接受调查。1月11日中午,李某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了事故原本经过。原来1月10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因害怕被交警查出,便教唆朋友周某前来顶包。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已无法检测出酒精含量。

目前,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教唆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车辆逾期未检验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2220元、驾驶证记15分;周某因提供虚假证明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金200元。

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替人“顶包”者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莫要碍于亲情、友情替人作伪证顶包,真正的帮忙应当是及时提醒,劝告饮酒者莫要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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