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东光,申请地址龙泽大厦1-210(部分)直管公房,承租人更名为杨东光,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出,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变更该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杨东光
申请人杨东光,申请地址龙泽大厦1-210(部分)直管公房,承租人更名为杨东光,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出,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变更该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杨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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