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芷琪 陈淑丹)“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才好嘛!”近日,当事人林某终于露出笑容,与其小叔子张某冰释前嫌。当天,在云霄县火田镇工作人员与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在西林村调解室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林某同时签订息访息诉协议书。
据悉,林某系火田镇西林村村民,2005年,西林村因学校建设需要,征用林某的土地。因林某不服征迁,故其小叔子张某将自己的部分农用地使用权与之对换,供其耕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2014年,张某想讨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耕作,多次与林某进行协商未果,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20年9月,张某的妻子、儿子到林某田地砍伐果树,双方矛盾升级,林某就此事多次上访。
火田镇党委政府收到信访件后高度重视,镇领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二十余次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林某同意将责任田靠西面的一半经营权归还张某使用,具体的面积及界线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图为准。“历时半年的信访案终于尘埃落定,这期间花费了很多精力,但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就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调解员赖坤贤、吴泽龙如是说。
“通过调解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这就是调解工作的意义所在!”火田镇领导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基层社会风险矛盾为着力点,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信访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