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明东 陈艺勇)“谢谢,如果没有你们帮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5月17日,庄某特意给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的陈庭长打电话,告诉他拿到赔偿款的消息。
2019年12月2日晚,庄某下班后步行回家,途中误入景区施工区域,跌入排水涵洞,导致肋骨骨折、肺挫伤等全身多处受伤,住院治疗两个月,后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
出院后,庄某以未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围蔽,多次找旅游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但因赔偿项目金额及责任分担等问题分歧严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1年初,土楼法庭法官获得此纠纷信息后,启动诉前调解机制,主动与景区人民调解员介入纠纷化解。在对接协调下,旅游公司同意先支付庄某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
“伤情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后续还得赔偿20余万元!”庄某提出需追加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旅游公司表示不能接受。借景说情、借物说理、借案说法……“土楼文化调解法”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向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论法律,经过数十次登门,终于让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各做退让。5月初,双方确定了15.5万余元的赔偿额,在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主动申请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