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是关键。根据《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试行)》,我市将通过居民合理出资、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和向上争取补助资金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为了确保筹集资金落实到位,日前我市新出台《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集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进一步明确改造资金来源的五大主体,并对相关设施建设进行奖补、对困难群体进行帮扶,逐步建立良性筹资循环机制,力争实现漳州市老旧小区改一个、成一个,改一片、成一片。
值得一提的是,对配套建设公办幼儿园的,我市将按相关标准予以补助,上限不超过480万元;对符合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建设项目,我市将优先安排专项资金。
▶居民出资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改造自住房
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直接受益方,小区居民需要承担一定的出资责任。
根据《机制》,我市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引导居民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如门窗更换、电梯加装以及水、电及燃气表后的改造费用等,将由居民承担。我市允许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用于支付改造费用。
同时,我市鼓励业委会将收取的小区公共收益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房改房可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房改造。
▶政府财政
优先安排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真正落地离不开政府的资金支持。
《机制》提出,我市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将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优先安排、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托育服务、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或长者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各地通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新增一般债券额度等渠道安排财政资金,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倾斜。改造资金仍有缺口的,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中心城区按现行财政体制筹集),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管线单位出资
“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居民免单
管线单位也是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力量。
根据《机制》,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的管沟、站房及箱柜设施,土建部分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供水、燃气改造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通讯、广电网络缆线的迁改、规整费用,相关企业承担65%,县(区)财政承担35%。
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 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50%。非供电企业产权的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完成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中供电企业投资部分纳入供电企业有效资产。小区供水、供电改造已经明确费用分担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
▶社会力量
共有区域收入可用于物业管理
《机制》要求,我市要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
属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老旧小区,相关单位按规定承担相应比例分离移交费用。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垃圾分类设施(垃圾屋)建设费用,由城投集团承担。
同时,我市应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运营管理,并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告、便民服务亭、停车、充电、智能信包箱等经营收入,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
▶金融支持
根据小区特点量身定制融资方案
根据《机制》,我市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并根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特点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支持利用未来运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优化改造后带动消费领域的金融服务,允许项目贷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贷款利率、贷款期限支持。
此外,我市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符合相关市级专项资金使用对象条件的项目,将优先安排资金;对需支付老旧小区改造个人出资费用的生活困难人员等,我市将给予相应临时补助或送温暖慰问补助。
☉本报记者 蔡柳楠
通 讯 员 曾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