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新闻

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

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稻谷(早稻、中稻、晚稻)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薯类、豆类、玉米、大小麦、花生、油菜籽、芝麻等)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保证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质量不下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奖补等办法,引导农民退林(塘、果、茶、花、草)还粮,增加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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