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5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4版:民生与法

标价160元却收359元

顾客投诉获退款

本报讯(郑爱国)标价160元的物品,结算时被收359元。日前,遇到这事的刘先生,在龙海区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的介入调解下,终于获得退款。

9月5日晚上8点多,刘先生到龙海区某超市购物,看中一辆标价为160元的玩具车,结算交款时,却被收了359元。刘先生向收费员提出退款的要求,收费员以标码就是这个价格为由拒绝。刘先生到超市服务台找不到工作人员,只得回家。第二天上午,刘先生等了两个多小时,找不到商场客服人员解决问题,就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

执法人员经调查,原来商场人员将刘先生购买的玩具车标码输入电脑出错,造成标价为160元的玩具按照359元收费。查明情况后,执法人员向超市负责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方向刘先生道歉,并退还多收的差价1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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