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创新“乡村振兴+助老公益”机制,以“人社出钱,民政办事,乡镇村居用人”模式,创造性地设立公益助老员岗位444个,同步破解乡村振兴与养老两大难题,有效激发村居内生动力。
严把关口,惠及困难家庭
按照“稳就业、托底线、救急难”的原则,区分本市户籍、本省户籍和农村困难家庭劳动力三种类型,对招用人员的范围和条件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优先安置劳动力弱的脱贫不稳定人员,消除返贫风险,确保岗位安置的社会性和公益性。
规范制度,服务老年群体
市民政局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具体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与要求。措施如:作为村(居)助老员,必须坚持关爱老人、热心服务、主动沟通交流,确保卫生安全,提供助洁、助浴、助医、助餐、助行、助乐“六助”服务。对招录完毕、即将上岗村(居)公益性助老员,民政、人社部门组织集中授课,帮助助老员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
严格管理,发挥岗位效益
结合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落实考勤制度,引入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能服从日常管理的,及时解聘,另择他业。按照“统分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实现管理与监督分离。民政部门做好月度考核,人社、财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达标的,停止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使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