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6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

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开始申报

本报讯(记者 吴丽燕)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漳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基本资格条件。即日起,符合《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且在漳就业创业的人才均可申报。

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根据漳州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每年牵头编制《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分为D、E类人才。认定标准将根据当年度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据了解,在漳就业创业的全职引进人才、现有人才均可申请认定为漳州市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A类、B类、C类)自然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管理。根据人才入选的项目计划、获得的荣誉奖项、担任的职务等情况,市级高层次人才再设置D类、E类两个类别,分别提出62项、35项的具体资格条件,人才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认定为相应的高层次人才。

人才认定申请常年受理。首次申报时应提交最新、符合最高层次人才对应标准条件的材料进行申报;申请人可直接登录漳州市“万才聚漳”人才网,在漳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页面完成申报。在线初审通过后,申请对象只需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即可等待最终审核结果。

人才分类认定人群除了覆盖常规的科研人才、创业人才外,还涵盖高级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法治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多领域、不同职业的“多样化”人才群体。同时,发挥漳州对台优势,单列设置了面向台湾人才的认定条款,专门明确了台湾高层次人才的支持政策。

此外,漳州还建立人才认定标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对各类人才实行认期制管理,认定期限满6年的需要重新认定;如果认定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随时可以重新申请认定。同时,注重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中期评估考核,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打破“一评定终身”的人才考评体系,有效解决人才认定“终身制”问题。

对认定为漳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将采取“工作和生活待遇+晋级和荣誉奖励+重点计划支持”的方式给予支持,包括安家补助、晋级奖励、荣誉奖励、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税收优惠、配偶和子女就业、生活服务等9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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