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火眼 黄胜云 文/图)11月9日上午,漳州高速交通执法二大队二中队办理一起货车损坏路产未报告案,挽回高速路产损失7800元,当事人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1月6日上午,执法员巡查至沈海高速漳浦段鼓志山隧道(往广东方向)时,发现路侧的水沟侧墙遭破坏,损坏长度达54米,肇事车不在现场,仅留一片车头外壳红色塑料片。此前,辖区中队没有接到警情,可能存在损坏公路路产未报告的违法行为。执法员现场取证后,马上展开调查,并通知养护部门人员清理。在漳浦收费站协助下,执法员调取隧道监控,逐一排查嫌疑车辆。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终于锁定一辆途经事故路段的红色货车,并通过车辆信息找到了肇事驾驶员刘师傅。刘师傅起初否认肇事行为,并声称自己没有驾车经过此路段。执法员将肇事视频和图像发给刘师傅比对,对方最后承认了肇事行为。11月8日上午,刘师傅到辖区执法二中队配合调查,同时到事故现场确认损坏的公路路产项目和数量。11月9日上午,刘师傅缴纳了7800元的路产赔偿费和600元罚款(左图),该案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