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

我市开展平价商品销售

本报讯(记者 李伟 通讯员 赵美燕)为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减轻居民“米袋子”“菜篮子”负担,我市于2021年12月29日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通过政府差价补贴平价销售粮油肉蛋菜等农副食品方式,稳物价,惠民生。

此次平价商店开展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平价销售品种包含普通红壳鸡蛋、普通鸭蛋、调和油、猪肉、散装普通大米及常见品种蔬菜。参与本次平价销售门店包括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店、丹霞店、金峰店、西洋坪店)、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竹围店、新元店、钟法路店、荣昌店)、漳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芗城店、龙文店)、漳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店)、沃尔玛漳州丹霞路分店。

在平价商店运行期间,市发改委将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组织人员开展巡查,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供应充足、购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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