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十大传统名花”“省花”“市花”的漳州水仙花,首次有了法治力量保护。12月25日上午,在水仙花海广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立法引领,助推水仙花产业可持续发展”暨《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法规宣传活动,现场宣讲该法规。
一直以来,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漳州水仙花的保护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多部有关保护水仙花原产地和扶持水仙花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据了解,划定水仙花原产地核心保护区为3000亩,实际征收达3500亩,超额完成3000亩的建设任务,一批高标准农田工程开工建设,种植基地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漳州水仙花保护基地核心保护区一期景观工程自竣工对外开放以来,春节期间日均接待游客6万人以上,成为漳州市热门网红打卡点。
《办法》于12月15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漳州高新区管委会迅速响应,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下,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筹办这次法规宣传活动,在第一时间向全体市民传达喜讯的同时,唤起人民群众对水仙花保护的法制意识,营造规范化保护和管理水仙花的浓厚氛围。
“按照规划要求、技术标准,给从事水仙花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补助,这将提高水仙花花农们的种植热情。”《办法》出台的消息让九湖镇大梅溪村村民吴少艺很是欢喜,他说,立法保护水仙花,不仅能提振水仙花种植企业和花农们种植的信心,还能更大程度地激发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的土地活力,从而推动水仙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办法》明确漳州水仙花传统种植区,要求提供水仙花种植相配套的基础设施;规范水仙花文化主题公园、传习体验馆等文化载体的建设,以及开展科研、种植和雕刻人才库等平台的建设;提出加强漳州水仙花原种保护、新品种研发繁育工作;鼓励和支持开展产学研融合和校企合作以及对“漳州水仙花”地理标志的申请使用和保护等一系列品牌保护规定。《办法》也对“产区保护”“文化传承”“品牌保护”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承办本次宣传活动的漳州圆山水仙花发展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水仙花产业的复兴创新,以花为媒,“护花”工作蹄疾步稳。公司员工陈艺洁表示,这次《办法》的出台,让我们对漳州水仙花产业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了。最直接来讲,就是有了法律的背书,水仙花种植企业会更有底气、更有力气做好水仙花的种植与经营。
(罗培新 陈群 陈晓雯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