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漳州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当前我市主城区(芗城、龙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及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并已正式施行。
近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漳州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当前我市主城区(芗城、龙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及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并已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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