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明东 周凌珊)因为对装修质量不满意,业主一气之下拒付尾款,甚至拆了另请他人重新装修。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靖城人民法庭调解了这么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终达成和解。
去年10月12日,华先生与元师傅签订一份《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约定由元师傅包工包料对华先生的RTV两间包厢进行装修,包括隔音与设备采购。装修完后,华先生的RTV正式对外营业,不承想由于隔音效果差,多次遭到附近居民投诉。华先生急得团团转,并多次联系元师傅返工,但还是觉得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一怒之下拒绝支付元师傅的装修尾款,另请他人重新对RTV进行了装修,并为此再次支付了装修费用。
元师傅多次找华先生讨要尾款,都遭到拒绝。华先生称装修做成这样,剩下的钱不给了。无奈之下,今年3月,元师傅一纸诉状将华先生告上法庭。
由于涉案RTV包厢重新装修,标的物已灭失,无法进行质量鉴定,究竟为何隔音差无从查起。为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即使装修质量有问题,现在也已经被你重新装修,没有办法直接进行质量鉴定,如果采用判决的方式,你的请求难以得到支持。”承办法官一边对华先生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劝说他理性解决纠纷;一边劝说元师傅换位思考,适当减免一些费用。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支付尾款数额从6.5万元降到6万元、5.5万元……最终,双方以4.5万元尾款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化解。
点评:装修涉及家家户户,在选择装修公司以及签订装修合同时,应该审而慎之,除了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外,在整体项目完工后,合同涉及的所有项目要进行逐一验收,一旦发现问题,双方要及时沟通并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