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8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5版:社会

依法不起诉 宽严相济显温度

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吴莹 陈莉华)“我对我酒后驾车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感谢检察官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我得到宽大处理,也学到法律知识,日后我一定会引以为戒……”近日,芗城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对拟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并且邀请一同喝酒的人到院接受警示教育。会后,被拟不起诉的王某某向芗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道谢。

3月6日晚9时12分,王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芗城区石亭街道一家服装店门口路段被抓获。经鉴定,案发时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6.51mg/100ml。检察官经走访、查阅就诊资料后,了解到王某某之所以酒后驾车是因为家中孩子突发高烧,原本喝酒后要直接回公司宿舍,没有骑行机动车的打算,确因事出突然。

鉴于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已参加交通劝导活动累计50小时,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今年来,芗城区检察院通过组织被不起诉人参与扶贫救困、园林绿化、疫情防控、交通劝导等服务社会的“检察+碳汇”公益活动,创新和提升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检察路径,以春风化雨般的能动履职浸润每一个当事人的内心,执良法而促善治,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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