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润 通讯员 林浩 陈奇伟)6月3日上午,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漳州西收费站出入口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期间,黄某驾驶着一辆银灰色的商务车准备上高速。进入检查点后,他刚摇下车窗,民警就闻到一股明显的酒味,便立即要求其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很快,呼气酒精测试仪刚靠近黄某的嘴部就发出警报声。民警随即将其带到执法点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高达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离醉驾的80mg/100mL标准只差一点点。民警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原来,事发前一晚,黄某在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200克左右的洋酒,后面叫代驾把车开回家。3日上午,虽然身上还有酒气,家人也劝说黄某不能开车,但他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是前一晚喝的酒应该没问题,没想到车子还没上高速就被民警查获。
由于侥幸逃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黄某松了一口气,居然忍不住笑了。面对扣分罚款的处罚结果,黄某表示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自己的前途可能就毁了,还可能连累家人。民警对其酒后驾车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