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周晓彬)近日,平和法院妥善化解坂仔镇心田村的一起土地纠纷案件。该案系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叶某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经过调解实现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为平和“园改耕”项目建设提供积极有为的司法服务。
1991年9月10日,平和县坂仔镇心田村与村民叶某花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将其矿鼎金山地发包给叶某花种植果树,期限自199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坂仔镇心田村村民委员会多次催促叶某花依约返还所承包山地,对方拒不返还。2022年3月2日,心田村村民委员会将叶某花诉至法院。
因该区域系平和县坂仔镇心田村“园改耕”项目范围,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平和法院坂仔法庭法官利用农闲时间,放弃节假日休息,多次来到田间地头,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连续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式,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解释“退果还耕”土地政策,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坂仔镇心田村一次性补偿叶某花青苗折价及代垫的前期清地赔青款150万元,该地块62.73亩由坂仔镇心田村作为“园改耕”项目予以回收利用,并于2022年5月26日开始对该地块的果树进行砍伐。
该起案件的及时有效化解,有力保障平和“园改耕”项目顺利推进,切实服务保障花山溪综合治理及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