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6版:警方

“盯梢”警方?

“职业看路人”被查处!

本报讯(翟嘉意 王颖)近日,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路面纠违查处过程中,发现一辆皮卡尾随警方执勤车辆,存在为违法嫌疑车辆通风报信的嫌疑。随后与台商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第一时间对该车进行拦截,抓获一名“职业看路人”谢某。

经深入调查核实,谢某为辖区某物流公司管理人员。今年5月以来,多次驾驶皮卡在厦漳同城大道、角美镇区往返,寻找并跟随公安交警部门执勤车辆,为该公司货车驾驶员通风报信,协助逃避监管。

最终,谢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台商区警方对谢某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6日,罚款500元。

警方提示:“盯梢”警方、“通风报信”是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切莫以身试法。同时,请广大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教育、监督货车驾驶员合法合规装载。货车驾驶员要时刻绷紧安全弦,遵法守规,自觉抵制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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