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5版:社会

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路人见状匿名举报

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郑晓静 苏伟龙)心存侥幸酒驾,不料被市民撞见并匿名举报,因此获刑。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2年5月30日晚,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接到市民匿名举报,称有人酒后驾车。经查证核实,被告人陈某确有酒后驾车的行为。当晚,陈某与朋友相约到龙海区石码镇某KTV唱歌喝酒,后接到其他友人的邀约,要转场去另一个酒吧。因陈某朋友要先行离开,而陈某是自己驾车过来的,朋友放心不下,在KTV门口嘱咐陈某要叫代驾。陈某自觉没喝很多,便心存侥幸自行驱车前往。没承想,陈某的一举一动被KTV门口的路人尽收眼底并匿名举报。经鉴定,陈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2.83mg/100mL。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但凡饮酒,坚决不能酒后驾驶,切莫心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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